宽城满族自治县依法取缔潘家口水库宽城水域

宽城满族自治县

依法取缔潘家口水库宽城水域网箱养鱼

工作方案

为保护潘家口水库库区生态环境,彻底消除网箱养鱼对水库水质的影响,确保天津、唐山两个区域性大城市居民和工农业用水安全,为库区居民创造一个生态环境良好、发展后劲十足的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北省《关于潘大水库网箱养鱼清理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潘家口水库水质和周边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水源涵养功能区”的总体战略部署,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本着“摸清底数、依法取缔,全面清理、合理补偿,完善制度、保持成果,综合开发、保持稳定”的思路,对潘家口水库宽城水域内网箱养鱼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取缔清理,全面改善水库水质。

二、目标任务

自年11月份开始,正式启动依法取缔潘家口水库宽城水域网箱养鱼相关工作,及时下达通告,全面封库,对库区内的网箱养鱼、网箱及附属设施依法进行全面取缔,力争到年11月30日前全部取缔完毕。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执法监管,巩固网箱养鱼取缔成果。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年10月1日—年10月31日)。组织有关人员到库区各乡镇、村及重点户进行座谈、调研,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制定、完善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工作总体方案及专项方案;研究确定奖补标准;起草通告、协议、目标责任书等相关文件;召开动员大会,并对参与取缔网箱养鱼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宣传发动、调查登记和签订协议阶段(年11月1日—年12月15日)。及时发布《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取缔潘家口水库宽城水域网箱养鱼通告》,立即封库。县、乡镇、村抽调专人组成包保工作组,全部进村入户,通过发放明白纸,张贴通告、标语、传单等形式,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养鱼户和相关从业人员积极配合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工作;到养鱼户家中和水面现场对网箱及附属设施进行调查登记并公示,签订自行清理网箱养鱼协议。通过网络、广播等各种媒体发布取缔网箱养鱼政策及售鱼信息,确保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工作有序推进。

3、出鱼清网阶段(年11月1日—年10月20日)。根据调查登记情况,耐心细致做好养鱼户思想工作,鼓励、引导养鱼户自行销售存鱼,配合清理养殖设施、设备上岸,并由现场指挥部决定统一处置。对在年12月15日前未签订自行清理协议的养鱼户,及时启动相关法律程序,依法调查取证,下达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

4、依法强制取缔阶段(年6月1日—年11月30日)。对拒不按照规定时限自行完成网箱养鱼及附属设施清理的养鱼户,依法予以全面取缔。

5、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1日-年12月31日)。组织相关人员对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检查结果兑现奖惩。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依法取缔潘家口水库网箱养鱼工作指挥部,由县委书记任政委,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县四大班子领导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组织领导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全面工作。成立依法取缔网箱养鱼现场指挥部,由政府县长任指挥长,相关县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依法取缔网箱清理全面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封库执行组,调查登记及签订协议组,宣传服务组,资金管理及称鱼组,网箱及附属设施清理组,强制执行组,法律服务组,应急处置、运行保障及信访稳定组,督导监督考核组,负责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具体工作。建立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和乡镇包宣传、包登记、包清理、包稳定的“四包”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全力推动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2、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加大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政策,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养鱼户积极配合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工作,为养鱼户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3、强化资金保障。制定依法取缔网箱养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开设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实行特事特办,按照先行拨付、过程监督、事后审计的原则,尽量简化程序,确保快捷高效。

4、强化应急处置。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配齐配足相应设备和物资,确保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工作安全、平稳进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扰乱、妨碍依法取缔网箱养鱼秩序等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确保依法取缔网箱养鱼期间整体稳定。

5、强化督导考核。加大督导力度,实行日报告、日通报和周调度制度,推动工作开展。把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工作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措施不力、效率低下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依法取缔潘家口水库网箱养鱼工作指挥部

附件2: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奖补标准

附件3: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封库执行工作方案

附件4:依法取缔网箱养鱼调查登记工作方案

附件5: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宣传工作方案

附件6:依法取缔网箱养鱼资金管理及称鱼工作方案

附件7:依法取缔网箱养鱼网箱及附属设施清理工作方案

附件8: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强制执行工作方案

附件9: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应急处置、运行保障及信访稳定工作方案

附件1:

依法取缔潘家口水库网箱养鱼工作指挥部

政委:祁海东县委书记

指挥长:崔万峰政府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刘长清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高浚力县委副书记

韩旭县委副书记

张品川县人大主任

王玉荣县政协主席

王义东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唐学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

孙潇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尚晓辉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农工委书记

张东川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董晓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胡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彦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葛月龙县人大副主任

李勤县人大副主任

王树满县人大副主任

姚乃兴县人大副主任

高翠芝县政府副县长

张利民县政府副县长

张华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丁宇超县政府党组成员

白春举县政协副主席

刘瑞学县政协副主席

李海山县政协副主席

张志敏县政协党组成员

毛晓龙县法院院长

王景华县检察院检察长

成员:曹凤志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张德民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许建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雨栋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王满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史振国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长海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长松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督考办主任

李长江县电视台台长

玄晓雷县信访局局长

夏禹玖县政法委副书记

周景荣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锦满县公安局副局长

樊红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翟文孝县法院副院长

于世峰县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任海军县机关工委书记

李建东县编办主任

葛武县农牧局局长

张春会县发改局局长

孟庆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瑞民县财政局局长

冯立文县人社局局长

孙立权县水务局局长

张宝山县环保局局长

王子文县教育局局长

李金城县卫计局局长

王志广县安监局局长

玄国良县审计局局长

王继权县国土局局长

唐立国县统计局局长

石玖玉县商务局局长

刘瑞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杜秘县民宗局局长

李丛县民政局局长

刘春鹏县文体旅广局局长

任景山县物价局局长

谢方县科技局局长

王民县工信局局长

张志武县移民办主任

唐文才县司法局局长

周景满县城管局局长

张谱县园林局局长

陈克民县开发办主任

衡瑞安县扶贫办常务副主任

翁耕民县供销社主

高艳全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郭中山县供电公司经理

缪建平县冶金公司经理

何相彬县黄金公司经理

曹力县农行行长

金贺民冰沟林场党支部书记

刘凤卫桲罗台镇党委书记

何计涛桲罗台镇镇长

刘啸孟子岭乡党委书记

王喜孟子岭乡乡长

庞保东塌山乡党委书记

才常春塌山乡乡长

王国财独石沟乡党委书记

鞠宝民独石沟乡乡长

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崔万峰政府县长

成员:韩旭县委副书记

张品川县人大主任

王玉荣县政协主席

刘长清县政府副县长

张华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许建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葛武县农牧局局长

1、办公室

主任:许建民

成员:王满董业兴葛武鲁新江石东海金贺民刘涛赵印双冯向阳刘永华王帅于希伟李永王荣超

职责:负责制定依法取缔潘家口水库宽城水域网箱养鱼工作方案;负责起草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奖补标准、封库通告、自行清理协议、目标责任书、调查登记表、宣传手册、工作手册等相关文件;负责相关会议组织、资料收集存档、通报简报起草、信息上传下达、后勤保障等工作。

联系—6864287--

2、封库执行组

组长:张华

成员:葛武孟庆联朱锦满刘瑞奇高艳全何计涛王喜才常春鞠宝民

职责:负责制定封库执行工作方案,在依法取缔网箱养鱼期间于进入库区的所有公路、水路路口设置检查站,安排专人24小时轮流值班值守,禁止渔业生产设施、设备和活鱼进入库区,做到“只许出不许进”。

3、调查登记及签订协议组

组长:刘长清

成员:葛武孟庆联唐文才何计涛王喜才常春鞠宝民

职责:负责制定调查登记工作方案,制作统一的制式标牌和表格,指导工作组对网箱及附属设施进行登记,对网箱进行标记,并进行公示,与养鱼户签订自行清理网箱养鱼协议。

4、宣传服务组

组长:尚晓辉

成员:周景荣李长江刘凤卫刘啸庞保东王国财

职责: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发放明白纸、张贴标语等形式,对养鱼户进行政策宣传;利用网络、电视台、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并积极与省、市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发布依法取缔网箱养鱼相关政策,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养鱼户积极配合网箱取缔工作;负责邀请、接待各级新闻媒体记者来我县采访等新闻工作;及时发布存鱼销售等信息。

5、资金管理及称鱼组

组长:刘瑞民

成员:葛武史振国玄国良刘瑞奇唐文才何计涛

王喜才常春鞠宝民

职责:负责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及称鱼工作方案,确定称鱼地点,配备称鱼设备,确定出鱼时间,严格称量、统计出鱼种类和数量,开具票据,兑付奖补资金,引导、押运运鱼车驶出检查站。

6、网箱及附属设施清理组

组长:刘长清

成员:葛武刘瑞民史振国玄国良刘瑞奇唐文才

石玖玉何计涛王喜才常春鞠宝民

职责:负责制定网箱及附属设施清理方案,确定网箱及附属设施拆解地点,联系拆解企业统一收集处置和无害化处理,确保不发生污染。严格统计网箱及附属设施种类和数量,开具票据,兑付补助资金。

7、强制执行组

组长:唐学成

执行副组长:毛晓龙

成员:王满夏禹玖翟文孝朱锦满葛武孟庆联李金城孙立权张宝山唐文才刘凤卫刘啸庞保东王国财

职责:负责制定强制执行工作方案,对拒不签订自行清理网箱协议的养鱼户及时依法调查取证,下达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依法组织强制执行。

8、应急处置、运行保障及信访稳定组

组长:唐学成

成员:王满夏禹玖朱锦满玄晓雷王志广葛武孟庆联李金城唐文才孙立权张宝山高艳全刘凤卫刘啸庞保东王国财

职责:负责制定应急处置、运行保障及信访稳定工作方案;做好水上救护、医疗救护、安全管护工作,妥善处置依法取缔网箱养鱼期间各类突发性事件;设置警戒区及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严厉打击扰乱、妨碍依法取缔网箱养鱼等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掌握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确保信访稳定。

9、法律服务组

组长:刘长清

成员:范文彦苏诺王满唐文才樊红凝李山李宗满高丽君纪君华

职责:负责收集依法取缔网箱养鱼的法律文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工作,负责相关文稿的法律审核把关工作,指导行政处罚程序。

10、督导监督考核组

组长:胡伟

成员:史振国李长松

职责:负责制定督导监督考核方案,实行日报告、日通报和周调度制度,加快推进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工作;申明工作纪律,对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将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工作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附件2:

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奖补标准

为加快推进依法取缔潘家口水库宽城水域网箱养鱼工作,保护养鱼户的基本利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潘家口水库宽城水域的存鱼、网箱及附属设施予以适当奖补,特制定本标准。

一、清鱼奖补时限和标准

按照《宽城满族自治县依法取缔潘家口水库宽城水域网箱养鱼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在年10月20日前完成自行出鱼的养鱼户给予清鱼补助和自销奖励;对在年6月10日前完成自行出鱼的养鱼户,另行给予提前出鱼奖励。以户为单位,全部完成出鱼和网箱及附属设施清理后,兑现奖励和补助资金。具体标准如下:

品种

草鱼

鲤鱼

鲢鱼

鳙鱼

成鱼

标准(斤/尾)

≥2

≥1.5

≥3.0

≥3.0

清鱼补助(元/斤)

1.00

1.00

1.00

1.00

自销奖励(元/斤)

0.30

0.30

0.30

0.30

提前出鱼奖励(元/斤)

0.20

0.20

0.20

0.20

半成鱼

标准(斤/尾)

﹤2

﹤1.5

﹤3.0

﹤3.0

清鱼补助(元/斤)

2.50

2.50

1.50

1.50

自销奖励(元/斤)

0.30

0.30

0.30

0.30

提前出鱼奖励(元/斤)

0.20

0.20

0.20

0.20

二、清网补助标准

类别

规格

补助标准(元/平方米)

备注

单钢管

框架网箱

单层网

14

1、补助包含网片及框架,不包括浮筒、浮球,浮筒浮球需另外计算。

2、补助面积以内网口面积为计算基准。

双层网

19

双钢管

框架网箱

单层网

17

双层网

21

竹竿框架

网箱

单层网

15

双层网

20

泡沫网箱

单层网

28

三、附属设施补助标准

品种

规格或材质

补助标准

备注

增氧机

增氧机

叶轮式

1.5千瓦

元/台

含3浮球

叶轮式

3.0千瓦

元/台

含3浮球

水车式

1.5千瓦

元/台

水车式

3.0千瓦

元/台

曝气式

1.5千瓦

元/台

浮水泵

2.2千瓦

元/台

涌浪式

1.5千瓦

元/台

涌浪式

3.0千瓦

元/台

增氧泵

3.0千瓦

元/台

8马力柴油动力

手摇

元/台

含柴油机

电启动

元/台

含柴油机

不含电池

交直流两用增氧泵

元/台

机组

50千瓦

0元/台

35千瓦

0元/台

30千瓦

元/台

柴油

2千瓦

元/台

8千瓦

元/台

12千瓦

元/台

15千瓦

0元/台

20千瓦

2元/台

24千瓦

元/台

汽油

汽油

2千瓦

元/台

2.8千瓦

元/台

3.5千瓦

元/台

5千瓦

2元/台

6.5千瓦

元/台

8千瓦

元/台

柴油发电机底座

元/个

柴油机

柴油机

8马力

手摇

元/台

电启动柴油机均不含电池

电启动柴油机均不含电池

电启动

元/台

12马力

手摇

元/台

电启动

2元/台

15马力

手摇

元/台

电启动

元/台

17马力

手摇

元/台

电启动

元/台

20马力

手摇

元/台

电启动

元/台

25马力

手摇

元/台

电启动

元/台

27马力

电启动

元/台

30马力

电启动

4元/台

32马力

电启动

元/台

35马力

电启动

4元/台

蓄电池

元/台

投饵机

1袋料

元/台

2袋料

元/台

3袋料

元/台

拌料机

1.5千瓦

1元/台

2.2千瓦

元/台

冲洗

网箱

设施

喷灌机

8马力

2元/套

10马力

元/套

12马力

3元/套

15马力

元/套

潜水泵

1.1千瓦

元/台

3千瓦

元/台

4千瓦

元/台

渔船

手摇

元/艘

机动

元/延长米

大绳

聚乙烯

8.5元/斤

钢丝

5元/斤

麻绳

8元/斤

浮桶

铁质

50元/个

塑料

元/个

浮球

10元/个

空气压缩机

膜片式

35瓦

元/台

元/台

电磁式

40瓦

元/台

元/台

汽油机水泵

2寸管口

元/台

整体价格

3寸管口

1元/台

汽油机水泵用钢丝管

15元/米

电缆

铝芯

2*10

2.5元/米

2*16

4.5元/米

3*6

2元/米

3*10

3元/米

3*16+1

5元/米

铜芯

2*1.5

3.5元/米

3*1.5

4元/米

3*1.5+1

5元/米

3*2.5

6元/米

3*2.5+1

7元/米

3*10

21元/米

3*10+1

23元/米

水面板房

水面板房

彩钢瓦房

元/平方米

钢筋骨架,覆盖苫布、塑料布等材料

元/平方米

摄像头

普通

元/个

含支架及电源适配器

度球机

元/个

数据线、电源线

2元/米

硬盘录像机

元/台

硬盘

元/个

显示器

元/台

交换机

元/个

四、签订协议奖励

为鼓励养鱼户加快签订自行清理网箱养鱼协议,对在年12月15日以前签订自行清理网箱养鱼协议的养鱼户,给予元/户的奖励。

五、经销商奖励

为加快推进存鱼出库,对单户售鱼万斤以上的经销商,按照0.05元/斤的标准给予奖励。

六、本奖补标准未尽事宜,由各工作组提出意见后报指挥部审定实施。

附件3:

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封库执行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依法取缔潘家口水库宽城水域网箱养鱼工作秩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保护水库水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自下达通告之日起,禁止渔业生产设施、设备和活鱼进入库区,做到“只许出不许进”。

2、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工作完成后,加强对库区水面的监管,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二、检查站设置

在进入库区的各个路口设置7个检查站,全面封库。

陆路检查站6个:

1、桲罗台镇桲罗台村杜家庄检查站,办公地点杜长江家;

2、桲罗台镇永存大桥头检查站,办公地点张连富家;

3、孟子岭乡石柱子村马家庄检查站,办公地点马占利家;

4、孟子岭乡孟子岭村刘杖子检查站,办公地点庞永朋家;

5、独石沟乡车厂沟庄头检查站,办公地点李海成家;

6、塌山乡湾子村六道河子检查站,办公地点杨永金家。

水路检查站1个:

1、桲罗台镇喜峰口检查站。

三、工作职责

在依法取缔网箱养鱼期间,各检查站对过往的车辆、船只进行检查,严禁渔业生产设施、设备和活鱼进入库区。

1、陆路检查站由县公安局牵头,相关乡镇和县农牧、交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配合,检查人员从县公安局和相关乡镇抽调组成。

2、水路检查站由县农牧局负责,相关乡镇和县公安、交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配合。

3、各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建立“三班倒”工作机制,每班3人8小时轮流值守,不得出现脱岗、离岗现象。

4、由县农牧、交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组成执法巡查组,每天进行巡查,配合检查站做好封库工作。

四、后勤保障

1、由县公安局负责陆路检查站检查人员的工作用车、食宿安排等工作,相关费用纳入工作经费给予解决。

2、由县农牧局负责水路检查站检查人员的工作用船、食宿安排等工作,相关费用纳入工作经费给予解决。

五、长效管护

依法取缔清理网箱养鱼工作完成后,由各乡镇负责加强对库区水面的监管,一经发现新增网箱,立即上报县农牧局并及时制止,责令自行拆除,否则依法予以取缔。

附件4:

依法取缔网箱养鱼调查登记工作方案

为全面掌握库区内网箱养鱼基本情况,进一步摸清底数、核定数量,确保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工作快速、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基本掌握每个养鱼户存鱼的品种、数量和成鱼、半成鱼所占的比例。

2、准确掌握每个养鱼户网箱的数量、规格、材质和网箱养鱼附属设施数量、规格等情况。

3、对库区内所有网箱进行统一标记。

4、引导全部养鱼户签订自行清理协议。

二、工作任务

1、由农牧局负责分区域、分类别制定统一标牌,由包保工作组对所包保村范围内的网箱逐一挂牌。

2、由包保工作组、乡镇、村及养鱼户到水面对存鱼、网箱及附属设施按户籍所在地进行逐户核实确认登记,认真填写《网箱养鱼调查登记表》,由工作组组长、乡镇负责人、村负责人和养鱼户在调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经汇总后公示3天,并留下影像资料备查备用。《网箱养鱼调查登记表》一式五份,指挥部办公室、乡镇、村、工作组、养鱼户各执一份。

3、各村根据入户调查情况以村为单位进行汇总,经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并加盖村两委公章后上报所在乡镇和指挥部办公室;乡镇根据村汇总表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汇总,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县网箱养鱼情况进行汇总、存档。

4、组织各乡镇与养鱼户签订自行清理协议。

5、包保工作组和相关乡镇要做好入户宣传工作,加大对依法取缔网箱养鱼意义、政策法规、奖补标准等的宣传力度,引导养鱼户积极配合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工作。

附件5:

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宣传工作方案

为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助推依法取缔潘家口水库网箱养鱼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让所有养鱼户了解依法取缔网箱养鱼的意义、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2、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养鱼户自行清理网箱养鱼。

3、及时公布活鱼市场信息和依法取缔网箱养鱼工作进展情况。

4、妥善安排、接待各级新闻媒体来我县进行采访等新闻工作。

二、工作重点

1、强化政策宣传。县电视台、电台、《今日宽城》等县内媒体及时准确报道有关依法取缔潘家口水库网箱养鱼工作的会议和安排部署;邀请县领导在电视台就取缔潘家口水库网箱养鱼工作做电视讲话;邀请有关乡镇、部门负责同志做电视讲话;采取循环播放、全文刊登等方式,广泛宣传通告、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把政策讲清讲透,引导养鱼户积极配合。

2、营造清网氛围。以乡镇、村为主,各包村工作人员为辅,开展全方位的舆论宣传攻势;利用农村广播,每天播报网箱清理通告、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在乡镇、村主要街道,村委会,检查站、码头、称鱼处等地点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

3、加强典型宣传。电视台、电台、《今日宽城》在重要时段和重要版面,通过开辟专题、专栏等形式,总结经验,及时宣传报道正面典型,对典型经验和主动清理的养鱼户进行及时报道,正面引导。对拖延、抗拒取缔清理水库网箱养鱼的典型事件、案件公开曝光,警示他人。

4、积极引导服务。县电视台、《今日宽城》开设专题专栏,介绍外地库区(湖区)居民致富成功经验,引导养鱼户转型发展。宣传部、县商务局、农牧局和有关乡镇要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养鱼户提供存鱼销售的市场信息服务和销售服务。

5、分阶段集中宣传。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邀请京津及省市主流媒体来宽,大力宣传水库网箱养鱼取缔清理的工作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6、加强舆论监督。时时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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