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林不惜出卖李明哲来声援李明哲

关于李明哲在大陆被调查的事情,已经在岛内纷扰了几天,昨天国台办正面回应,更让这件事成为今天各大媒体的头条,梳理一下台湾媒体的报道和评论,挺让人觉得智商捉急的。

绿营的评论想都想得出来,就是他们惯常攻击大陆的那些套路,什么“民主无罪啦”、“大陆霸道,强制压人啦”、“大陆对台湾人民不讲理不讲法啦、违反人权啦”“要大陆给个说法”诸如此类。

——叶青林

对于不讲理的评论我也不太想评论

其实昨天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的回应已经说的很清楚,李明哲被拘捕是因为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对于不讲理的评论我也不太想评论,这些说辞,讲真,连台湾老百姓都已经骗不过去了。

挺有意思的是,我看到一群民进党的民意代表陪着李明哲的妻子开的那场记者会,他的妻子说,“分享台湾民主经验无罪,立即释放李明哲”;

台湾水果X报为了配合这条报道给李妻撑腰,大标题是《野蛮中国胡扯危国安,乱抓维权台人》,重点是还配发了李明哲脸书的一些内容,其中转发“港独”的那条“共匪不除,港难不止”尤为显眼。

智商低也可以反过来想一想,你来我家指着我鼻子骂我是土匪,你冲到我家里来“维权”试试看?!这些言论和内容反而是为大陆抓李嫌提供更加确凿的证据,真是要谢谢你们啊!

另外,关于拿“民主”来说事,且不说这个在美国、欧洲都已经千疮百孔的制度怎么样,就连你们标榜的民主最基本的“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的基本精神在台湾都已经被玩成了少数绑架多数的现实。连西方国家都开始深刻反思“民主制度”的时候,台湾都已经快被“民主”彻底玩坏的当下,你们还好意思跟我们大张旗鼓分享“台湾的民主经验”?!

再回想今天用好几个版面声援李明哲的水果X报在“港独”活动中的作为,你们写的这一切不仅可以作为呈堂证供,还能为两岸网友提供不少“呵呵”的笑料。

《联合报》的头版评论说,这是“两岸谍报,恐怖平衡”。前一段台湾当局不是说有“共谍”在台湾吗?还大张旗鼓抓了一名大陆籍学生,现在抓李明哲应该是大陆在报复,这样的想法似乎也太小鼻子小眼了一点。

我倒觉得《联合报》的另外一篇评论和《旺报》的一篇评论显得理性一些,也指出了问题的关键。

《联合报》的文章标题是《逮李明哲北京警告NGO工作者,李明哲踩到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的红线》,《旺报》的标题是《活跃维权NGO,李明哲或踩大陆红线》,两篇文章都详细解释了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今年元旦开始施行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办法》,《旺报》的报道说,该法赋予公安机关执行的权力,根据这个法条设立的公安部国保局,其主要职责就包括“打击对国家进行颠覆渗透破坏活动的境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 势力等”;《联合报》的报道也指出根据第四十七条规定,任何被怀疑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颠覆政权、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NGO组织活动,将被要求停止或驱逐出境。大陆公安机关可在“尚不构成犯罪下”,对NGO人员处以最多十五天的拘留,也可对境外人士驱逐出境。

两篇文章都分析,根据李明哲家人目前透露他去大陆的目的,以及他的脸书内容和过往跟大陆相关人士的接触谈论内容,尤其是绿营媒体和政治人物声援他的理由,都完全符合这个法律里面的相关条文。

说实在的,现在一些NGO组织,与其说是“非政府组织”还不如说是反政府组织,披着NGO的外衣,实际上是在进行颠覆别的国家政权的勾当。“香港占中”以来的一系列“港独”活动中那些NGO的身影,台湾的一些NGO和所谓“民运人士”的勾勾搭搭,以及大陆一些刻意煽动打着“维权”旗号的反政府活动,早已经让大家看清了一些真面目。

作为当事国能坐视不管吗?

《旺报》今天的观点文章也点出了另外一个重点——《旺报》认为,这个事件值此两岸冷对抗敏感时机,民进党不承认“九二共识”的僵局迟迟无解,李明哲入境大陆后失联已超过10天,国台办才首度证实李明哲涉案接受调查,而此前海基会已三度发函给海协会,但大陆方面依旧是“已读不回”。大陆以此显示出两岸在没有共同政治基础下,蔡当局处理类似案件只能是捉襟见肘,这正是凸显了两岸缺乏沟通的断线危机。

事件一开始,部分绿营人士就开始用各种手段、理由栽赃大陆,不惜“‘出卖’李明哲来声援李明哲”不就是要掩盖这种无力感吗?!

(作者叶青林: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华中师大台湾与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东南卫视首席主持人)

叶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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